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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机关(单位)资格审查人选名单人员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。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26年4月20日(星期一)开始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
根据《关于公布2026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机关(单位)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地点的通知》,
确定资格复审人选。
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造假者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,并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(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)。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,按照递补后的实际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
二、资格审查内容
资格复审内容主要有: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、专业、学历、学位、政治面貌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、相关资格证书等。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要求信息进行审查。请考生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:
1.准考证、报名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。
2.考生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。
3.需提供本人中专、大专、大学、研究生等各阶段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双学位需提供两个专业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辅修的第二学位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专升本的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。
4.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。
5.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,提供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》,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,经我单位同意后,在体检、考察阶段提供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》,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的,将取消录用资格。
6.报考人员如果具备招聘条件以外的情况,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、取得司法考试证书、考取英语及其他方面等级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,也可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,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,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、按上述序号顺序活页装订成册后在现场上交(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,不予返还)。
三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安排
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0日9:00-11:00,地点设在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,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。具体等候室及审核室请以当日现场指引为准。
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:1.考生签到。2.由审查员对考生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逐项核验,确认通过资格复审后,审查员和考生在《报名登记表》规定位置签字。3.考生将签字后的《报名登记表》及上述所需复印件,上交至现场审核处,经确认无误后,方可离开现场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,应按规定时间及材料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。无故不按时到场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资格审查,请尽快与我单位联系。
2.由于考生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的,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,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、弄虚作假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不足的,将根据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,并通知递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
3.考生近期请确保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;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负。
4.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,并实行诚信承诺制。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,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、考察、体检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。
5.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2026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》规定执行。
6.联系电话:024-23441910、23447603(政策咨询)
024-86860360(审查地点)